『嘎吱......嘎吱......』
    粗重的链条被绞盘带动,城门一寸寸向內敞开。
    先是內里的东城门,然后是外圈的东瓮门。
    “干得好!”
    李煜带队走入,拍了拍李翼的手臂。
    “城中情况如何?”
    李煜此问绝非难为他。
    而是方才登城又下城的一系列过程中,李翼必然对城內状况了解的更深。
    知己知彼,方可百战百胜。
    这道理放在尸鬼身上,也是一样。
    李翼抱拳,语气沉痛道,“回將军,城中尽丧......不见人烟!”
    “尸鬼之数不知凡几,散於满城......”
    “且......且有些尸鬼已经能够起身活动,卑职方才便亲手手刃了数具。”
    这样来看,城中之尸便会更加棘手。
    它们已经不再是地上任人宰割的一团烂肉,而是有还手之力的敌人。
    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仅凭如此,『行尸』还不足以让李煜退却。
    选择......拼一把?
    还是就此退出城去,將这一城之尸,继续封存在城墙之內。
    这倒也不失为一个办法。
    汎河就在那里,真正能阻尸南下的,是汎河。
    而非这座所城。
    可话虽如此,李煜心里却是明白,弃城一事,不过是自欺欺人。
    若是真能占了这座坚城......
    只需一队悍不畏死地死士,在此鸣锣敲鼓,自可引诱过境群尸聚於城外。
    如此,抚远县才算是真正安全了。
    汎河所城將成为抚远县北方最牢靠的一道保险。
    况且,此地需要的人手不多,即便此地驻军身陷尸围,也並非全无生路。
    他们只要守著城中屯粮,熬到今岁冬寒......便可穿出尸群安然南归。
    一切的前提,都建立在李煜能把这座汎河所城握在手中!
    若是没有这座城,北尸南下,除非神仙下凡,否则李煜也再没有手段可以施展。
    弃城,便是將命运交给汎河天时,水盛可阻,水枯无用。
    只有据城,才是將生死握在手中。
    该如何去选,已经很明显了。
    思绪辗转间,李煜回身向结阵以待的甲士们挥手,“入城!”
    还有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烈火焚城!
    那是前些时日真切发生在抚顺县的旧事。
    未尝不能將之重现......
    趁著甲兵排列进城的功夫,李煜在翁门內招来身旁几人,低声道。
    “入城分作三队!分別抢占武库、粮库及镇守府衙!”
    三位队官抱拳揖礼,应声道,“喏!我等谨遵將令!”
    李煜看向其中一人继续道,“李翼,稍后带尔本队,隨我一道往武库去!”
    隨即,他又看向另外两名队官道,“其余两处,交由二位自去。”
    言罢,他又不放心地细细叮嘱道。
    “切记,此行不为粮秣,不图刀枪,更不求復城!”
    “只需诸位探明此中情势,带回我听,隨后本將才好再做计较。”
    李煜见李翼三人仔细听著,也是满意地点了点头。
    好在没有蠢材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但是为了安眾人的心,李煜也是主动解释道。
    “若不可为,本將便打算来日一把火烧了此城!”
    李煜眼眸微眯,神情透著一股说不清的狠厉。
    “今日无论如何,诸位入夜之前必须离城!”
    宿夜於尸城,实为不智也。
    尸鬼夜间休眠,那也是理论上的推测,谁又敢说十拿九稳呢?
    他继续道,“若事不可为,可响箭为號!”
    鸣鏑一响,却並非求援的信號。
    而是旨在告诫另外两支友军,『城中有变,速退!』
    三位队官也是毫不含糊,“喏!”
    李煜的安排没毛病,也不存在什么弃子一说。
    军中之事,所谓断尾求生,向来如此。
    歿一军,总好过亡三军。
    况且,理论上天色越晚,尸鬼便越不活跃。
    即便被困死其中,只要挨到天黑,照样有很大的把握突出城外。
    隨即,入城將士沿途逐渐脱队,最后分成三队沿著城中主街逐渐分散开来。
    其中规模最大的一股,便是李煜身边的亲卫合併队正李翼麾下一队李氏族眾。
    约莫有七八十人。
    其余两队都不过五六十人上下。
    城中规制其实很好分辨,李翼方才在城头的惊鸿一瞥,早就看清了此中布局。
    校场在北,府衙在中,府库在南。
    其中粮仓高大,武库低矮。
    二者形制很好分辨。
    以高低论,西南角应当是武库,东南角则是粮库。
    所以李煜一行虽然人最多,但理论上也是任务最艰巨的队伍。
    从东门入城,他们要穿过的距离是三队人马之中最远的。
    方才,去往粮库的一队兵马已经离队,沿著城墙內侧马道直奔南去。
    而李煜一行继续西行,在途经城中央的一片府衙时,另一队兵马当即脱队,入官坊去寻找所谓的镇守府邸。
    李煜继续带著剩下的人往城中西南角去。
    ......
    “吼!”
    沿途时有尸鬼闻声起身,踉蹌地朝著道路中央的兵卒涌来。
    速度不快,但是数量倒也著实不少。
    城中数千具尸鬼,哪怕只是日光照耀下侥倖甦醒的一成,也是数以百计之数。
    对於这支数十人的队伍而言,照样是数倍於己的差距。
    但比起狭窄复杂的坊市小巷,走在大道上起码不用担心暗处尸鬼突然暴起。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以堂堂之军,结大阵,打呆仗!
    这也未尝不是个把精兵成阵的优势发挥到最大的上上之策。
    李煜拔刀呼喊道,“弩手专攻於前!”
    “刀牌手行道途左右!”
    “长枪手结阵挺枪,徐徐而进!”
    两侧小巷的尸情,交给刀牌手去堵截。
    他们依仗刀枪,三五人一组,游弋在队伍左右。
    堵塞巷口可攻可守,小队之间更能互作援护。
    真到了必要的时候,队伍中央的弩手只需一轮齐射,也能重新稳住侧翼情势。
    而前方大路上的尸鬼数量最密,李煜便以密密麻麻的枪林针锋相对。
    可谓是针尖对麦芒。
    再辅以弩手齐射,减缓正面尸群近身的速度。
    为前排的持枪甲兵爭取到更多从容施展的余地。
    与尸鬼对垒虽不足一载,但歷经去岁秋、冬,其实也是所差无几。
    李煜腹中早就有了一套他自己琢磨出来的应对之法。
    待会儿他们还得原路返回匯合,是故步步为营,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趁著尸鬼尚无力奔行,结大阵,打呆仗。
    这是现在最稳妥,也是最有效率的方式。
    若只是徒耗一两日的工夫,李煜倒也还是等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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