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妮莎只觉得自己变成了风。
    她像是蝴蝶,在刀尖上翩躚起舞,每一次惊险的闪避都如同经过千锤百炼,每一次凌厉的反击都精准地落在男人身上。
    动作本身並不复杂,连她也做的出,但那份时机与角度的把握,却妙到毫巔。
    这忍不住让凡妮莎连连惊嘆,原来她,如此孱弱的自己,也能这般战斗。
    她的敌人哪怕是在成年男性中也算得上强壮,她自己则瘦弱得仿佛风一吹就倒。
    可战斗却是她稳稳的占据了上风!
    那甚至不太像是战斗,而像是戏耍,仿佛操控著她的存在,在享受著此刻。
    凡妮莎忍不住心神摇曳,那个存在得有多强大?
    用她这弱小的躯壳都能打成这样,如果本体到来......
    少女忍不住打了个寒颤,隨后强迫自己將注意力集中在了战斗上。
    男人一次次的横衝直撞,却连她的衣角都碰不到。
    凡妮莎曾去看过斗牛,斗牛士面对公牛丝毫没有畏缩,优雅而致命地侧身让过公牛的衝锋,然后在公牛脊背上插下一柄剑。
    这画面仿佛在她眼前重现了。
    不过这次,她没有坐在观眾席上,而是在场中了。
    这种感觉真是......美妙。
    她有些出神,忍不住恍惚了一瞬。
    呼!
    男人的重拳裹挟著腥风,几乎擦著她的鼻尖掠过!
    但少女心中竟无半分惊慌——果然,在她意识反应之前,那降临的意志已操控她的身体向后滑开半步!拳风掠过脸颊,带来冰凉的刺痛感。
    而她的手中不知何时出现了一把折刀,错身而过后,刀子已经穿在了男人的喉咙上。
    像刺在斗牛脊背上的剑。
    凡妮莎的目光落在折刀上,露出了一丝惊奇与恍然——这是她从野狗帮顺过来的那把,一直塞在口袋里。
    她都差点忘了这事。
    等回过身来,与男人对峙,凡妮莎这才发现男人仍未倒地,哪怕喉咙上插著把尖刀,暗红色的血顺著刀尖流下。
    这已超出了人类的极限吧?这已经是足以让人恐惧的怪物了吧?
    看到这一幕,凡妮莎怔了一下,隨后嘴角渐渐弯起,竟然忍不住咯咯笑了起来。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何,自己心中半点恐惧也无,只有发泄般的爽快。
    在这座城市里,她很痛苦,她战战兢兢的度日,压抑著自己的感情,日復一日的工作,都快忘掉了自己还是个人。
    只有此刻,她才能感觉到活著。
    或许她下一刻就会死去,或许她拥有的一切全都是泡影,甚至此刻她的身体都不属於自己。
    但那又如何呢,她的命运何曾掌握在自己手里过?哪怕一瞬?
    她不再有顾虑了。
    凡妮莎眼前的世界仿佛在改变,小巷、货物、工作、责任,这些全都渐渐消散,她的眼前只有敌人,她需要做的只有战斗。
    她畏惧战斗吗?
    或许吧,她不在乎。
    她拿著木棍的手用力一抖,然后鬆开手指。
    那木棍空中转了一圈,稳稳的回到手里,棍子上的血甩到了地上,带著狰狞尖钉的棍尾则指向了男人。
    这一刻,她与艾略特仿佛心意相通,两个不同的意志在一具肉体內高喊出了同一个指令——
    【冲】!
    她的腿猛的一蹬,小牛皮的靴子在地上发出刺耳的摩擦锐响,她整个人像子弹一般出膛!
    男人不躲不避的迎上来,张开淌血的嘴扑来,下一刻钉满了尖钉的棍子就砸了进去,如水花般溅起了一丛碎牙!
    男人仿佛感觉不到痛一般,双臂如铁箍般环抱而来。
    可少女如一条游鱼,矮身下潜,擦著他的手臂滑过,交错瞬间,男人浑浊的眼中映出少女高高咧起的嘴角,以及——
    直刺而来的刀光!
    她竟顺势拔出了他喉间的折刀,反手狠狠贯入他的眼窝!
    男人扑了个空,重重摔向地面,刀柄在地上一磕,噗嗤一声整柄刀没入了他的头颅里。
    然而这並不足以杀死他,他摇摇晃晃的抬起头,隨后——
    砰!!
    凡妮莎没有给男人站起的机会,她已绕了回来,木棍狠狠砸在男人头顶,將他砸的又趴了下去。
    砰!砰!砰!
    凡妮莎手上不停,一声声令人头皮炸裂的闷响,男人那颗饱受摧残的头颅再也承受不住,如同灌满秽物的皮囊般轰然爆裂!
    红白相间的粘稠液体混杂著碎骨,溅在凡妮莎的皮靴上。
    她的身体终於停住了。
    少女胸膛剧烈起伏,小口喘息著,脸颊染上了两抹不自然的潮红。
    不知怎的,她竟感觉自己有些沉迷於这种感觉。
    暴力、鲜血,於刀尖起舞的美妙快感。
    她过了好久才渐渐平復下心情,这才注意到自己脚下的这片“舞台”已经沾满了血跡与污物,男人的尸体如一坨烂肉般倒在地上,自己手里的木棍上沾满了血。
    凡妮莎瞪大了眼,她触电般扔掉木棍,踉蹌著衝到墙角,弓著身子剧烈地乾呕起来,胆汁的苦涩灼烧著喉咙。
    这还是凡妮莎第一次亲手杀人,她第一次闻到那股恶臭——与腐烂尸体的尸臭味不同,这种被杀死的新鲜尸体有种难以形容的噁心气味,那实际上是破裂的臟器混杂著排泄物与消化液的味道,只要闻到一次便再也不会忘记。
    她跌跌撞撞的走向巷口,隨即又折返回来,手脚並用將她的货物搬上推车,拾起棍子走了出去。
    接下来的路程出奇的顺利,无论是不怀好意的目光,还是维持秩序的巡警,看到裹尸袋上医院的標识,还有滴著血与污物的钉头棍,无不脸色微变,纷纷避让。
    第二天,那具被砸成烂泥的尸体被人们发现了。
    哪怕在新斯堪维亚,也很少见到这么惨烈的尸体。
    开了盖的颅骨,身上被尖刀捅出的血洞,不知多少个钉子留下的伤口,已经彻底扭曲的四肢......不需要什么专业的查验手法,看一眼便能感受到其中的暴戾。
    人们面面相覷,七嘴八舌的討论了起来,渐渐將惨烈的现场和昨晚离开的身影联繫在一起。
    这天之后,街头多了一个传说。
    据说医院新招来的护工是个疯子,她穿著宽大的战壕风衣,一只手拉著平板车,一只手拎著狼牙棒,在黄昏时游荡在这座城市,寻找著她的“病人”。
    她的货总能送到,从来不会少,偶尔还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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