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刀哥,你真打算吃啊?”
虽然说对於熊掌,方明也不是不感兴趣,毕竟现实里的熊早就是保护动物了,正常人不可能吃得到。
这从古代就一直流传下来,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美味珍饈,方明肯定想试一试的。
但这可是异世界的岩甲熊,身上披著一层厚厚的岩甲,还会魔法的,这也能吃?
【你的菜刀表示,岩甲熊的肌肉纤维密度適中,没有毒性,仅表皮附著甲壳与筋膜,处理后无食用风险。熊掌以脂肪与胶原蛋白为主,燉煮后易转化为胶质,口感软糯q弹,其带有的淡土腥味可通过基础去腥手段消除,且脂肪香气能与调料融合,形成浓郁风味。】
【我们可取熊掌一只,生薑 1块、大葱 1根、料酒 2勺、黄豆酱 2勺、生抽 1勺、冰糖 3颗、清水適量、盐少许。冷水浸泡 10分钟,析出淤血。冷水下锅,放入 3片姜、半根葱段、1勺料酒,大火煮沸3分钟,撇去浮沫后捞出,用温水冲洗乾净。然后倒出水,再加水烧开,如此將熊掌出水3次。】
【然后炒锅放少量食用油,小火烧热后,放入剩余薑片、葱段爆香,加入黄豆酱翻炒 1分钟至出红油,倒入熊掌块翻炒均匀,让每块都裹上酱色。】
【接著沿高压锅边淋 1勺料酒去腥,加生抽、冰糖翻炒 10秒,倒入提前准备好的高汤没过熊掌,大火烧开后转最小火,盖上锅盖燜煮 40分钟。】
【最后开盖转大火收汁,汤汁浓稠后加少许盐调味,翻炒均匀即可装盘。此时熊掌表皮软糯,內里入味,是绝对的美味珍饈。】
“刀哥,被你说得我都想吃了。”
本来方明还没有这么强烈的欲望想要去品一品这熊掌,被菜刀这么一说之后,顿时產生了一种不得不尝的感觉。
他看了一眼岩甲熊的大小,光是这熊掌就有他的躯干这么大,真要整只拿去燉,肯定不现实。
“不过这熊掌也太大了,我估计家里的锅放不下,就取一点点回来吧。”
【收到!】
於是方阳拿起菜刀走向岩甲熊的尸体,先去掉甲壳,剃掉毛髮,割下来一块熊掌肉,准备带回去给方明尝尝。
“冒险者大人?”
格雷看得一头雾水,毕竟提奥芬大陆可没有熊掌的做法,不知道要如何將这种带著土腥味的胶原蛋白做得软糯入味,当然是看不懂方阳的操作。
除了这一块熊掌肉以外,战场上就没有其他值得它驻足的东西了。
不顾其他还在打扫战场的村民,以及想要上来搭话的村长,方阳径直走回了房间,重新关上了房门。
其他人也都不敢多说什么,面对这名性格难以捉摸的强者,他们能做的也就是儘量不去打扰了。
【你的菜刀正在穿越回来······】
当菜刀再次回到方明身边时,它的旁边已经带著一块肥美的熊掌,明天的晚餐已经提前有著落了。
方明一看时间,已经是凌晨两点多了,赶紧把熊掌给塞进冰箱,然后继续倒头就睡。
一夜无梦。
第二天一早,又有一条新的消息传来。
【你的菜刀听到有人在敲门,请求进行穿越。】
“去吧,刀哥。”
方明打了个哈欠,他也准备要去上学了。
【你的菜刀正在穿越······】
只见村长捧著一碗粥走了进来,就像是侍奉领主一样恭恭敬敬地说道:
“冒险者大人,我们宰了头猪,煮了碗肉粥给你,希望能够合你的口味。吃过早饭以后,我们就准备出发了,劳烦你和我们同行了。”
经过昨晚的那一战,如今村里人都已经明白,想要活命,最好的方式就是抱紧方阳的大腿,自然是竭尽所能地给予他最好的待遇。
可惜烂柳村只是一个贫穷的小村落,宰头猪来做早餐,已经是他们能够做最奢侈的事了。
方阳接过肉粥一饮而尽,把村长都给看傻了。
冒险者,这不是酒啊,不用一口乾的!
他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最后还是把话咽了回去。强者的行事风格,果然不是他们这些凡夫俗子能理解的。
菜刀只是选择进食效率最高的方式罢了,对它而言,口味什么的根本无需在意,只要能补充能量就够了。
既然做成了粥,他就一口喝完,这就是人工智慧的思维方式。
方明也懒得纠正它了,就给异世界人一点小小的人工智障震撼吧。
此时院子里早已是一片忙碌景象,村民们拖家带口,几名伤员和行动不便的老人坐在吱呀作响的牛车上,车上堆满了麻袋和木箱,装著粮食、衣物和一些捨不得丟下的零碎家当。
青壮们则背著沉甸甸的包袱,手里握著磨亮的柴刀和锄头,神色间带著对未来的茫然,却又因为方阳的存在,多了几分底气。
幸好昨天晚上袭来的兽潮,有几头恐狼和被方阳斩杀的风狼与岩甲熊留下了尸体,正好可以作为他们路上的口粮。
別的不说,就这头小山大的岩甲熊,就足以整个村子吃上几天。
熊肉虽然不好吃,但在这个文明並不发达的异世界,能吃上肉就已经是一件美事了,还管他有没有其他肉好吃呢?
几个胆大的村民正围著岩甲熊的尸体忙活,他们用斧头劈开坚硬的残甲,割下大块大块的熊肉,用绳子串起来掛在车边。
还有人剥下风狼和恐狼的皮,趁著清晨的微光晾晒。就算卖不上钱,裹在身上也能挡挡夜里的寒气。
“村长,去圣卡伦堡大概需要多久?”方阳开口问道。
不必多说,这自然是方明指挥它问的。
“如果顺利的话,大概需要一天半吧。路上得过一次夜,可以要委屈一下冒险者大人在外露营了。”
一天半啊,倒也不算很长,如果要走十天半个月的,方明可能就要考虑放弃了。
“没问题,我们出发吧。”方阳点头说道。
隨后方明马上发布了任务:“刀哥,发布任务:抵达圣卡伦堡。”
【叮,你的菜刀接受任务:抵达圣卡伦堡,正在前往圣卡伦堡的路上······】
队伍缓缓出发,牛车軲轆碾过泥土路,发出沉闷的声响。
老猎人格雷带著泰姆和莉娜走在队伍最前方,警惕地扫视著四周的树林。
方阳则走在队伍正中央,不紧不慢地跟著牛车的步伐,手里的菜刀在晨光下泛著淡淡的银光。
他们这四人,就是这支队伍仅有的护卫力量了。
不过在三名猎人看来,有方阳这名三阶战士在,他们就只要做好侦查工作就行了。即便是遇到恐怖的铁甲巨犀,也有一战之力啊!
只有方明一个人知道:呃······不行。
至於刀哥?它不是人。
虽然说对於熊掌,方明也不是不感兴趣,毕竟现实里的熊早就是保护动物了,正常人不可能吃得到。
这从古代就一直流传下来,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美味珍饈,方明肯定想试一试的。
但这可是异世界的岩甲熊,身上披著一层厚厚的岩甲,还会魔法的,这也能吃?
【你的菜刀表示,岩甲熊的肌肉纤维密度適中,没有毒性,仅表皮附著甲壳与筋膜,处理后无食用风险。熊掌以脂肪与胶原蛋白为主,燉煮后易转化为胶质,口感软糯q弹,其带有的淡土腥味可通过基础去腥手段消除,且脂肪香气能与调料融合,形成浓郁风味。】
【我们可取熊掌一只,生薑 1块、大葱 1根、料酒 2勺、黄豆酱 2勺、生抽 1勺、冰糖 3颗、清水適量、盐少许。冷水浸泡 10分钟,析出淤血。冷水下锅,放入 3片姜、半根葱段、1勺料酒,大火煮沸3分钟,撇去浮沫后捞出,用温水冲洗乾净。然后倒出水,再加水烧开,如此將熊掌出水3次。】
【然后炒锅放少量食用油,小火烧热后,放入剩余薑片、葱段爆香,加入黄豆酱翻炒 1分钟至出红油,倒入熊掌块翻炒均匀,让每块都裹上酱色。】
【接著沿高压锅边淋 1勺料酒去腥,加生抽、冰糖翻炒 10秒,倒入提前准备好的高汤没过熊掌,大火烧开后转最小火,盖上锅盖燜煮 40分钟。】
【最后开盖转大火收汁,汤汁浓稠后加少许盐调味,翻炒均匀即可装盘。此时熊掌表皮软糯,內里入味,是绝对的美味珍饈。】
“刀哥,被你说得我都想吃了。”
本来方明还没有这么强烈的欲望想要去品一品这熊掌,被菜刀这么一说之后,顿时產生了一种不得不尝的感觉。
他看了一眼岩甲熊的大小,光是这熊掌就有他的躯干这么大,真要整只拿去燉,肯定不现实。
“不过这熊掌也太大了,我估计家里的锅放不下,就取一点点回来吧。”
【收到!】
於是方阳拿起菜刀走向岩甲熊的尸体,先去掉甲壳,剃掉毛髮,割下来一块熊掌肉,准备带回去给方明尝尝。
“冒险者大人?”
格雷看得一头雾水,毕竟提奥芬大陆可没有熊掌的做法,不知道要如何將这种带著土腥味的胶原蛋白做得软糯入味,当然是看不懂方阳的操作。
除了这一块熊掌肉以外,战场上就没有其他值得它驻足的东西了。
不顾其他还在打扫战场的村民,以及想要上来搭话的村长,方阳径直走回了房间,重新关上了房门。
其他人也都不敢多说什么,面对这名性格难以捉摸的强者,他们能做的也就是儘量不去打扰了。
【你的菜刀正在穿越回来······】
当菜刀再次回到方明身边时,它的旁边已经带著一块肥美的熊掌,明天的晚餐已经提前有著落了。
方明一看时间,已经是凌晨两点多了,赶紧把熊掌给塞进冰箱,然后继续倒头就睡。
一夜无梦。
第二天一早,又有一条新的消息传来。
【你的菜刀听到有人在敲门,请求进行穿越。】
“去吧,刀哥。”
方明打了个哈欠,他也准备要去上学了。
【你的菜刀正在穿越······】
只见村长捧著一碗粥走了进来,就像是侍奉领主一样恭恭敬敬地说道:
“冒险者大人,我们宰了头猪,煮了碗肉粥给你,希望能够合你的口味。吃过早饭以后,我们就准备出发了,劳烦你和我们同行了。”
经过昨晚的那一战,如今村里人都已经明白,想要活命,最好的方式就是抱紧方阳的大腿,自然是竭尽所能地给予他最好的待遇。
可惜烂柳村只是一个贫穷的小村落,宰头猪来做早餐,已经是他们能够做最奢侈的事了。
方阳接过肉粥一饮而尽,把村长都给看傻了。
冒险者,这不是酒啊,不用一口乾的!
他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最后还是把话咽了回去。强者的行事风格,果然不是他们这些凡夫俗子能理解的。
菜刀只是选择进食效率最高的方式罢了,对它而言,口味什么的根本无需在意,只要能补充能量就够了。
既然做成了粥,他就一口喝完,这就是人工智慧的思维方式。
方明也懒得纠正它了,就给异世界人一点小小的人工智障震撼吧。
此时院子里早已是一片忙碌景象,村民们拖家带口,几名伤员和行动不便的老人坐在吱呀作响的牛车上,车上堆满了麻袋和木箱,装著粮食、衣物和一些捨不得丟下的零碎家当。
青壮们则背著沉甸甸的包袱,手里握著磨亮的柴刀和锄头,神色间带著对未来的茫然,却又因为方阳的存在,多了几分底气。
幸好昨天晚上袭来的兽潮,有几头恐狼和被方阳斩杀的风狼与岩甲熊留下了尸体,正好可以作为他们路上的口粮。
別的不说,就这头小山大的岩甲熊,就足以整个村子吃上几天。
熊肉虽然不好吃,但在这个文明並不发达的异世界,能吃上肉就已经是一件美事了,还管他有没有其他肉好吃呢?
几个胆大的村民正围著岩甲熊的尸体忙活,他们用斧头劈开坚硬的残甲,割下大块大块的熊肉,用绳子串起来掛在车边。
还有人剥下风狼和恐狼的皮,趁著清晨的微光晾晒。就算卖不上钱,裹在身上也能挡挡夜里的寒气。
“村长,去圣卡伦堡大概需要多久?”方阳开口问道。
不必多说,这自然是方明指挥它问的。
“如果顺利的话,大概需要一天半吧。路上得过一次夜,可以要委屈一下冒险者大人在外露营了。”
一天半啊,倒也不算很长,如果要走十天半个月的,方明可能就要考虑放弃了。
“没问题,我们出发吧。”方阳点头说道。
隨后方明马上发布了任务:“刀哥,发布任务:抵达圣卡伦堡。”
【叮,你的菜刀接受任务:抵达圣卡伦堡,正在前往圣卡伦堡的路上······】
队伍缓缓出发,牛车軲轆碾过泥土路,发出沉闷的声响。
老猎人格雷带著泰姆和莉娜走在队伍最前方,警惕地扫视著四周的树林。
方阳则走在队伍正中央,不紧不慢地跟著牛车的步伐,手里的菜刀在晨光下泛著淡淡的银光。
他们这四人,就是这支队伍仅有的护卫力量了。
不过在三名猎人看来,有方阳这名三阶战士在,他们就只要做好侦查工作就行了。即便是遇到恐怖的铁甲巨犀,也有一战之力啊!
只有方明一个人知道:呃······不行。
至於刀哥?它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