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被演戏耽误的歌神?
接下来的录製过程,简直顺利得让所有人怀疑人生。
通常歌手录歌,一句歌词可能要磨几十遍,甚至要逐字修音,录得嗓子冒烟。
但陈锋录《六月的雨》,仅仅用了三遍。
第一遍熟悉伴奏节拍,第二遍调整情绪细节,第三遍——完美(perfect)!
“过!太棒了!保一条!”
毕晓世兴奋地拍著调音台,“这首歌,绝对会火!传唱度会非常高!”
“接下来,《逍遥嘆》。”
陈锋並没有休息,直接示意继续。
如果说《六月的雨》是深情和等待,是少年的执著。
那么《逍遥嘆》就是沧桑和江湖,是成长的代价。
伴奏响起,一阵悠扬而略带悲凉的笛声和古箏曲调流淌出来。
陈锋闭上眼,调整了一下状態。
再睁开眼时,眼神变了。
不再是那个痴情的少年,而是一个看透了江湖恩怨,歷经生离死別的孤独侠客。
“岁月难得沉默,秋风厌倦漂泊...”
“夕阳赖著不走,掛在墙头捨不得我...”
“昔日伊人耳边话,已和潮声向东流...”
这一开口,浓浓的江湖宿命感,瞬间充斥了整个录音棚。
陈锋的嗓音稍微压低了一些,带上了一点点沙哑,唱出了“爱已走到尽头,恨也隨风飘走”的洒脱与无奈。
门外。
万倩靠在玻璃墙上,看著里面深情演唱的男人,眼神迷离,嘴角勾起一抹骄傲的笑意。
“这傢伙...到底还有多少惊喜是我不知道的?”
“我这个老板娘,以后压力山大啊。”
......
一曲完毕,所有人都沉浸在陈锋的歌声中,久久不能回神。
直到陈锋走出录音室,毕晓世才猛地反应过来,率先带头鼓掌。
啪啪啪!
掌声清脆而热烈。
“好听!真不错!清唱第一遍都有这水准,陈老师您肯定是专业的,別谦虚了!简直是开口跪啊!”
“確实好听,声音很有磁性啊,辨识度很高。”
蔡艺儂也真心地奉承著,一脸的喜出望外。
万倩刚想也笑著夸两句,给自家男人捧个场,毕竟刚才那几句確实把她唱得心里酥酥的。
陈锋却皱了皱眉,反而一脸严肃地自我检討道:
“不行...气声有点多,尤其是尾音的处理,显得有些虚,还得练练。还有就是颤音用得太刻意了,不够自然。”
陈锋的话太高端,专业术语一套一套的,万倩一时无言以对。
一旁的毕晓世反正是已经彻底相信陈锋是“专业歌手”的事实,微微点了点头,眼神中多了几分敬佩:
“对,气息確实还是稍微有点不稳,需要在换气点上多注意一下。不过这都是小问题,多唱几遍控制控制就好了!能在第一遍就意识到这个问题,陈老师您的乐感真的很敏锐。”
气息,这是演唱歌曲的支撑,也是变化的灵魂。
强弱变化在於声,虚实的变化则在於气了。
国外某个著名的声乐大师说过一句至理名言:“谁控制了气息,谁就控制了歌唱!”
这一句话完全没有说错。
唱歌入门谁都可以,ktv里谁都能吼两嗓子,这个门槛很低。
但真正要登堂入室,成为歌手,要练习的,就是这口“气”。
特別是收尾时的气,要让观眾听不出来换气的痕跡,要绵延不绝,但这又不能憋气。
“不过,陈老师你的颤音其实很好。”
毕晓世补充道,“很多流行歌手都不懂得怎么用颤音,或者只会用那种很土的『羊叫』。但你的颤音很抓耳,就像是大提琴的揉弦。”
但陈锋却依然不是很满意:
“我感觉唱的时候,颤音有点刻意。这样就像是在卖弄自己的技巧,反而削弱了情感的真诚。”
他思索了一下,打了个比方:
“就像拍戏一样。如果太过於突出肢体语言、面部表情去『演』悲伤,其实就会用力过猛,显得浮夸,那是舞台剧的演法,不是电影的演法。”
陈锋完全是用演戏的顶级逻辑,来体会怎么唱歌。
“演戏需要自然地流露出那种感觉,我相信,唱歌应该也是一样的。技巧应该隱藏在情感之后,润物细无声,大巧不工。”
自然不等於没有技巧。
真正的高手,是没有夸张的进气声,没有明显的换声点,没有刻意地压低嗓子表现磁性。真假声转换、气息与共鸣的融合都处理得自自然然,浑然一体。
“......”
毕晓世被陈锋这番论断,彻底地折服到了。
他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把唱歌和演技这样深刻地进行类比,而且说得一点都没错。
事实上,所有技巧性的艺术职业,到底层逻辑都是相通的。
“再来一遍吧!”
陈锋调整著呼吸,运用系统教的腹式呼吸法,重新找感觉。
啪嗒!
就在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了一阵细微的声响,像是有人撞到了门。
毕晓世微微皱了皱眉,作为专业的音乐人,他对这种录音期间的打扰很反感。
他朝著陈锋打了个歉意的手势,而后一把拉开了录音室外间的门。
砰!
两个人影一个踉蹌,像叠罗汉一样直接跌进了房內,差点撞上了坐在门口沙发上的万倩。
万倩和蔡艺儂诧异地看著衝进来的两个女孩。
这两个小姑娘刚刚居然贴著门边在偷听?!
“毕...毕老师!”
“毕老师,嘿嘿...”
一个长相甜美的女孩低著头,满脸通红,有些不好意思。
另一个短髮女孩虽然也尷尬,但还是吐了吐舌头,试图萌混过关。
陈锋好奇地看著两人,眼神询问毕晓世。
“你们两个怎么回事?”
毕晓世看著两个女孩,眼神先是扫到了短髮少女,“戚薇!你不在下面练习发声,跑到这偷听什么?”
“金莎,你也是。下午的通告都记住了?跑这来凑什么热闹!也不怕带坏了师妹!”
“还...还没有!”
金莎像个犯错的小学生,躬了下身子,赶忙要退出去。
一旁的短髮少女戚薇却大著胆子看著毕晓世,一脸的理直气壮:
“毕老师,我们是陈锋老师的粉丝!真的!铁粉!您看我发声都练了一上午了,嗓子都冒烟了,让我休息一会会行不行?就听一耳朵!”
“你还跟我討价还价了?”
毕晓世有些发笑,又有些无奈。
海蝶签的这帮新人,一个个都古灵精怪的。
一旁的蔡艺儂看著金莎,却突然想起来了:“毕老师,这...这不是唱《被风吹过的夏天》的金莎吗?最近很火啊!我也挺喜欢这首歌的。”
“对,就是她,还是个长不大的孩子。”
毕晓世介绍道,“金莎,这位是唐人影视的蔡总。”
“蔡总好!”金莎乖巧地打招呼,声音甜度爆表。
“这一位,我不需要介绍了吧?”
毕晓世指著录音棚里的陈锋。
金莎靦腆地点了点头,眼神却亮晶晶的,充满了少女心:“嗯,我认识,陈锋老师好!我看过您的电影!”
陈锋隔著玻璃,朝她摆了摆手,露出一个帅气的笑容,算是打招呼。
“我叫戚薇!我也是海蝶的签约歌手!我想跟您学功夫!”
另一个短髮少女偷偷朝著陈锋大声自我介绍著。
“你们想听陈老师唱歌啊?”蔡艺儂笑著问两人。
戚薇狂点头,像只啄米的小鸡。
“锋哥,可以吗?让她们旁听一下?也算是给咱们的歌做个提前內测。”蔡艺儂看了眼陈锋,徵求意见。
陈锋耸了耸肩,表示无所谓。
他没有回答,而是转身走回了麦克风前,戴上了监听耳机,进入了状態。
戚薇赶忙乖巧地拉著金莎,两个人躡手躡脚地坐到了万倩身旁的沙发上,大气都不敢出。
“陈老师,那就再试几次,找找举重若轻的感觉!”
毕晓世把外间的门关上,坐回调音台前,给陈锋做了一个“可以开始”的手势。
伴奏声再次响起,录音继续。
一遍、两遍...
陈锋唱到第二遍的时候,录音棚內外的眾人就已经被他的歌喉给彻底惊艷到了。
连毕晓世这种挑剔到极点的金牌製作人,戴著耳机听了半天,都找不到什么明显的破音、气短或者音准偏差的瑕疵。
但陈锋还是不太满意。
他摘下耳机,皱著眉说道:“不行,那句『痛击我心里』的尾音处理得有点紧,不够鬆弛。毕老师,我再清唱一遍,重新找找在雨中淋湿的感觉。”
“莎莎姐,好好听啊...”
门外,戚薇摇著金莎的手臂,偷偷咬著耳朵,“我没想到陈锋唱歌都这么棒,一点都不比咱们公司的专业歌手差。”
金莎的娃娃脸上也有些失神。
她当然听得出陈锋的声音很有特点,那种所谓的“故事嗓”,是老天爷赏饭吃的,是许多歌手求而不得的天赋。
但她更震惊的是陈锋唱歌的技巧,对气息的控制、共鸣位置的转换,这压根是受过长期专业训练的人士才能达到的水平。
虽然可能还达不到林俊杰那种顶级vocal歌手的炫技水平,但跟她这种走甜美路线的歌手比起来,陈锋的气息甚至都要更稳一些。
“好厉害啊...”金莎喃喃自语,“他不是演员吗?难道以前在音乐学院进修过?”
通常歌手录歌,一句歌词可能要磨几十遍,甚至要逐字修音,录得嗓子冒烟。
但陈锋录《六月的雨》,仅仅用了三遍。
第一遍熟悉伴奏节拍,第二遍调整情绪细节,第三遍——完美(perfect)!
“过!太棒了!保一条!”
毕晓世兴奋地拍著调音台,“这首歌,绝对会火!传唱度会非常高!”
“接下来,《逍遥嘆》。”
陈锋並没有休息,直接示意继续。
如果说《六月的雨》是深情和等待,是少年的执著。
那么《逍遥嘆》就是沧桑和江湖,是成长的代价。
伴奏响起,一阵悠扬而略带悲凉的笛声和古箏曲调流淌出来。
陈锋闭上眼,调整了一下状態。
再睁开眼时,眼神变了。
不再是那个痴情的少年,而是一个看透了江湖恩怨,歷经生离死別的孤独侠客。
“岁月难得沉默,秋风厌倦漂泊...”
“夕阳赖著不走,掛在墙头捨不得我...”
“昔日伊人耳边话,已和潮声向东流...”
这一开口,浓浓的江湖宿命感,瞬间充斥了整个录音棚。
陈锋的嗓音稍微压低了一些,带上了一点点沙哑,唱出了“爱已走到尽头,恨也隨风飘走”的洒脱与无奈。
门外。
万倩靠在玻璃墙上,看著里面深情演唱的男人,眼神迷离,嘴角勾起一抹骄傲的笑意。
“这傢伙...到底还有多少惊喜是我不知道的?”
“我这个老板娘,以后压力山大啊。”
......
一曲完毕,所有人都沉浸在陈锋的歌声中,久久不能回神。
直到陈锋走出录音室,毕晓世才猛地反应过来,率先带头鼓掌。
啪啪啪!
掌声清脆而热烈。
“好听!真不错!清唱第一遍都有这水准,陈老师您肯定是专业的,別谦虚了!简直是开口跪啊!”
“確实好听,声音很有磁性啊,辨识度很高。”
蔡艺儂也真心地奉承著,一脸的喜出望外。
万倩刚想也笑著夸两句,给自家男人捧个场,毕竟刚才那几句確实把她唱得心里酥酥的。
陈锋却皱了皱眉,反而一脸严肃地自我检討道:
“不行...气声有点多,尤其是尾音的处理,显得有些虚,还得练练。还有就是颤音用得太刻意了,不够自然。”
陈锋的话太高端,专业术语一套一套的,万倩一时无言以对。
一旁的毕晓世反正是已经彻底相信陈锋是“专业歌手”的事实,微微点了点头,眼神中多了几分敬佩:
“对,气息確实还是稍微有点不稳,需要在换气点上多注意一下。不过这都是小问题,多唱几遍控制控制就好了!能在第一遍就意识到这个问题,陈老师您的乐感真的很敏锐。”
气息,这是演唱歌曲的支撑,也是变化的灵魂。
强弱变化在於声,虚实的变化则在於气了。
国外某个著名的声乐大师说过一句至理名言:“谁控制了气息,谁就控制了歌唱!”
这一句话完全没有说错。
唱歌入门谁都可以,ktv里谁都能吼两嗓子,这个门槛很低。
但真正要登堂入室,成为歌手,要练习的,就是这口“气”。
特別是收尾时的气,要让观眾听不出来换气的痕跡,要绵延不绝,但这又不能憋气。
“不过,陈老师你的颤音其实很好。”
毕晓世补充道,“很多流行歌手都不懂得怎么用颤音,或者只会用那种很土的『羊叫』。但你的颤音很抓耳,就像是大提琴的揉弦。”
但陈锋却依然不是很满意:
“我感觉唱的时候,颤音有点刻意。这样就像是在卖弄自己的技巧,反而削弱了情感的真诚。”
他思索了一下,打了个比方:
“就像拍戏一样。如果太过於突出肢体语言、面部表情去『演』悲伤,其实就会用力过猛,显得浮夸,那是舞台剧的演法,不是电影的演法。”
陈锋完全是用演戏的顶级逻辑,来体会怎么唱歌。
“演戏需要自然地流露出那种感觉,我相信,唱歌应该也是一样的。技巧应该隱藏在情感之后,润物细无声,大巧不工。”
自然不等於没有技巧。
真正的高手,是没有夸张的进气声,没有明显的换声点,没有刻意地压低嗓子表现磁性。真假声转换、气息与共鸣的融合都处理得自自然然,浑然一体。
“......”
毕晓世被陈锋这番论断,彻底地折服到了。
他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把唱歌和演技这样深刻地进行类比,而且说得一点都没错。
事实上,所有技巧性的艺术职业,到底层逻辑都是相通的。
“再来一遍吧!”
陈锋调整著呼吸,运用系统教的腹式呼吸法,重新找感觉。
啪嗒!
就在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了一阵细微的声响,像是有人撞到了门。
毕晓世微微皱了皱眉,作为专业的音乐人,他对这种录音期间的打扰很反感。
他朝著陈锋打了个歉意的手势,而后一把拉开了录音室外间的门。
砰!
两个人影一个踉蹌,像叠罗汉一样直接跌进了房內,差点撞上了坐在门口沙发上的万倩。
万倩和蔡艺儂诧异地看著衝进来的两个女孩。
这两个小姑娘刚刚居然贴著门边在偷听?!
“毕...毕老师!”
“毕老师,嘿嘿...”
一个长相甜美的女孩低著头,满脸通红,有些不好意思。
另一个短髮女孩虽然也尷尬,但还是吐了吐舌头,试图萌混过关。
陈锋好奇地看著两人,眼神询问毕晓世。
“你们两个怎么回事?”
毕晓世看著两个女孩,眼神先是扫到了短髮少女,“戚薇!你不在下面练习发声,跑到这偷听什么?”
“金莎,你也是。下午的通告都记住了?跑这来凑什么热闹!也不怕带坏了师妹!”
“还...还没有!”
金莎像个犯错的小学生,躬了下身子,赶忙要退出去。
一旁的短髮少女戚薇却大著胆子看著毕晓世,一脸的理直气壮:
“毕老师,我们是陈锋老师的粉丝!真的!铁粉!您看我发声都练了一上午了,嗓子都冒烟了,让我休息一会会行不行?就听一耳朵!”
“你还跟我討价还价了?”
毕晓世有些发笑,又有些无奈。
海蝶签的这帮新人,一个个都古灵精怪的。
一旁的蔡艺儂看著金莎,却突然想起来了:“毕老师,这...这不是唱《被风吹过的夏天》的金莎吗?最近很火啊!我也挺喜欢这首歌的。”
“对,就是她,还是个长不大的孩子。”
毕晓世介绍道,“金莎,这位是唐人影视的蔡总。”
“蔡总好!”金莎乖巧地打招呼,声音甜度爆表。
“这一位,我不需要介绍了吧?”
毕晓世指著录音棚里的陈锋。
金莎靦腆地点了点头,眼神却亮晶晶的,充满了少女心:“嗯,我认识,陈锋老师好!我看过您的电影!”
陈锋隔著玻璃,朝她摆了摆手,露出一个帅气的笑容,算是打招呼。
“我叫戚薇!我也是海蝶的签约歌手!我想跟您学功夫!”
另一个短髮少女偷偷朝著陈锋大声自我介绍著。
“你们想听陈老师唱歌啊?”蔡艺儂笑著问两人。
戚薇狂点头,像只啄米的小鸡。
“锋哥,可以吗?让她们旁听一下?也算是给咱们的歌做个提前內测。”蔡艺儂看了眼陈锋,徵求意见。
陈锋耸了耸肩,表示无所谓。
他没有回答,而是转身走回了麦克风前,戴上了监听耳机,进入了状態。
戚薇赶忙乖巧地拉著金莎,两个人躡手躡脚地坐到了万倩身旁的沙发上,大气都不敢出。
“陈老师,那就再试几次,找找举重若轻的感觉!”
毕晓世把外间的门关上,坐回调音台前,给陈锋做了一个“可以开始”的手势。
伴奏声再次响起,录音继续。
一遍、两遍...
陈锋唱到第二遍的时候,录音棚內外的眾人就已经被他的歌喉给彻底惊艷到了。
连毕晓世这种挑剔到极点的金牌製作人,戴著耳机听了半天,都找不到什么明显的破音、气短或者音准偏差的瑕疵。
但陈锋还是不太满意。
他摘下耳机,皱著眉说道:“不行,那句『痛击我心里』的尾音处理得有点紧,不够鬆弛。毕老师,我再清唱一遍,重新找找在雨中淋湿的感觉。”
“莎莎姐,好好听啊...”
门外,戚薇摇著金莎的手臂,偷偷咬著耳朵,“我没想到陈锋唱歌都这么棒,一点都不比咱们公司的专业歌手差。”
金莎的娃娃脸上也有些失神。
她当然听得出陈锋的声音很有特点,那种所谓的“故事嗓”,是老天爷赏饭吃的,是许多歌手求而不得的天赋。
但她更震惊的是陈锋唱歌的技巧,对气息的控制、共鸣位置的转换,这压根是受过长期专业训练的人士才能达到的水平。
虽然可能还达不到林俊杰那种顶级vocal歌手的炫技水平,但跟她这种走甜美路线的歌手比起来,陈锋的气息甚至都要更稳一些。
“好厉害啊...”金莎喃喃自语,“他不是演员吗?难道以前在音乐学院进修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