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冤枉的宛平,又不冤
    ”小人决意要去报官,內人虽然不满,却也拦不住小人,只得放小人去了。”
    “可小人这一去,就被掳到了建昌侯府。內人见小人迟迟未归,初九那天,便进城寻我踪跡。她知道小人是去宛平报官,於是,她进了城后,便直奔宛平县衙。”
    “与小人不同,听內人说。她寻到宛平县衙门前时,刚一提小人的名字,那县衙的门子便匆匆赶人。直说小人並不在县衙,让她去別处寻去。”
    “然,小人离家前,与內人说的就是去宛平县衙报官。內人自然不信,甚至还觉得小人,在县衙內已遭不测。”
    “內人生性泼辣,那门子越是让她离去,她便越是纠闹。直到衙门內,出来许多衙役,用水火棍生生给她顶出门外,她这才放弃了在县衙大闹。”
    听著孙铭的讲述,李斌的手指习惯性地敲打起孙铭身下的床板。
    结合前后文,李斌不难听出几个信息:
    1.孙铭在县衙门口被人掳去,县衙的门子不可能不知情,更不可能看不见。但他们却没有干涉,只是放任建昌侯掳人。
    2.第二天,孙田氏到宛平县衙,只一提“孙铭”的名字,便让县衙门子如临大敌。更是佐证了第一条信息:宛平的衙役肯定知道建昌侯掳人这事。
    甚至结合,孙铭才刚来报官不久,出衙时,那建昌侯就得了信儿,派了人过来掳他.
    信息泄露的根源,大概率就在宛平县衙內部。
    若是那代写诉状的状师泄露消息,李斌相信,这孙铭压根就走不进宛平县衙。便会被建昌侯的人截断。
    同时,宛平县衙內部,有人想討好建昌侯,於是向其通风报信的猜测。也反过来,证明了建昌侯的人只是规矩地守在县衙门口,静等孙铭出衙:以及第二天,衙役们开始遮掩孙铭於县衙出现过的行为的逻辑合理性。
    因为知道宛平县衙內部有“自己人”帮衬,所以建昌侯才不会著急命人冲衙,劫走孙铭;也因为有人想要討好建昌侯,这才会说动衙役,遮掩孙铭出现过的事。
    “然后呢?本官看你妻子的性子,不似那轻言放弃的人。她应该想了別的主意吧?”
    在记下这个重要的信息后,李斌继续追问道。
    “大老爷所言分毫不差。內人在宛平吃了瘪后,並未放弃。她就在县衙附近,找了一客栈旅店,住了下来。就盯著县衙內进出的人,寻那面相憨厚老实者,上前攀谈,请人吃酒。”
    好傢伙!
    李斌直呼好傢伙,这操作,还得是这乡野村夫家的老婆啊。
    就是豁得出去,做起事来一点不犹豫。
    以女性的身份,更容易让宛平县衙里那帮糙汉子放下戒备,心生怜悯的同时,打探出丈夫的近况。
    这一招,在古代的確是很好用的。
    毕竟,正常的环境中,那群老爷们別说是“阅女无数”了。
    绝大多数的古代男子,在两性接触上,都纯得像个生瓜蛋子。
    果然,孙铭的讲述很快就印证了这一点:“一开始,那些衙役们不敢和她多谈。內人也是聪明,乾脆就不谈小人之事,且专挑那些只在卯、申之时,进出县衙的人攀谈。”
    “那些人,通常不理外间之事,对小人的遭遇也不清楚,戒心没那么大。倒是真让內人找到一个愿与她吃酒的人。连吃三日后,內人这才向他问起小人之事。”
    “许是吃人嘴短,那人告诉內人:小人的状子,县里確实接了。但那县丞大人也没骗人,县里的確处理不了建昌侯,案子那会已经转到了顺天府。”
    “有了明信后,內人又去了顺天府。也是在这会,也就是小人被那建昌侯掳走的第五天,马厩忽然被人打开。”
    “他们將小人拖出去后,二话不说就是一顿打。碗口粗的棍子,小人也不知道打了几十杖。反正將小人打成这样后,就將小人抬出府门,丟在了街边,还警告小人。”
    “要小人回去后,警告內人。莫要再闹,否则就让小人小心一家老小的性命。”
    “真是好大的口气。”
    听完了事情的全过程,李斌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包括那“宛平县拿人”的流言,大概率是孙田氏,被宛平县的表现气到了。加上那会,孙田氏也不知道到底是谁拿了孙铭。
    那告诉孙田氏,想问孙铭案应该去顺天府的衙役,显然也不会傻到捅出建昌侯府,更不会把宛平县衙內,谁人和建昌侯勾结的消息透露出来。
    当然,他也未必知道是谁与建昌侯有勾结。
    这个问题,就是李斌,都得费点心思查查呢,根本不可能闹得人尽皆知。
    於是乎,只知道孙铭去宛平县报官,结果人就不见了。且宛平的衙役一提孙铭就支支吾吾。直到最后她找上了顺天府,这才在大街上看到了被打得半死不活的丈夫...
    这口气,可不得算到宛平县头上嘛?!
    即便孙铭知道,自己不是宛平的人打的。
    可一来,刚被抬回三里屯的孙铭,要养伤,没法出去和外人说道;
    二来,这孙铭在宛平县衙门口被掳,而宛平县衙却隔岸观火。这种经歷,你让他如何能对宛平有好印象?
    或者说,你怎么让他不怀疑,宛平和建昌侯有勾结?
    於是乎,哪怕听见內人在外面,与乡邻诉说宛平的不是。孙铭也没有解释,更懒得解释、不想解释。
    这才造就了,这三里屯的人,都以为孙铭是被宛平的衙役责打成如今这副模样的场面。
    说宛平冤枉吧,有点;但说不冤枉吧,似乎又谈不上。
    如果拋去,孙铭前脚进衙告状,后脚立马就被人掳走的情况。如果这时间不是如此凑巧,仅仅是宛平衙役不敢得罪建昌侯。
    便是看到建昌侯的人,当街掳人,他们不为所动,李斌都不会觉得宛平不冤。
    毕竟,某知名派出所王所长就曾说过:人一个月就两千块钱,你还指望人把命都搭上去儿?!
    同样的道理,两次涨薪后的宛平衙役,工资水平也就相当於一个跑腿的堂倌。
    勾八,自己就发的那点工钱,还指望他们捨身取义?悍不畏死?
    可偏偏,这孙铭不是走出县衙,走到街上,才被得到消息的建昌侯掳走。
    那这事情的性质,可就变了!
    你不敢动,本官不怪;可你若是乱动,那就让本官很生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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