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清贤又偷偷瞥了几眼那托盘,越看越確定。
    这托盘虽然有断裂修补的痕跡,但修补的工艺非常巧妙,不仅没有破坏整体美感,反而增添了几分岁月的沧桑感。
    他心中快速估算了一下。
    就算有修,但光是这海黄瘤疤料,这么大一块,价值起码大几十万,遇到喜欢的上百万也不是不可能……
    凤清贤开始在心里盘算,该怎么不动声色地把这个托盘买下来。
    假装要买纸,捎带上这个“破烂”托盘?
    然而,
    就在他暗自筹划时。
    眼角的余光忽然捕捉到那还在和马褂老头讲价的摊主似乎不经意地朝那个黄梨托盘瞥了一眼。
    凤清贤心里“咯噔”一下。
    不对劲!
    这摊主摆摊做生意,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是基本功。
    刚才那一眼……不像是对一个无关紧要的承载物的隨意扫视,倒像是……一种隱晦的確认?
    凤清贤下意识的皱起了眉头,手指在裤兜里攥得发紧。
    捡漏的诱惑就像块烧红的烙铁,烫得他手心冒汗,可是理智又在他耳朵边敲警钟——事出反常必有妖。
    …
    这时候,摊主还在跟马褂老者拉扯价格,脸上堆著恰到好处的为难:“老先生,三千二,不能再低了!这冬狼毫的成本摆在这儿,您要是再砍,我今儿个就得喝西北风了!”
    老者捋了捋白的鬍鬚,將狼毫笔凑到鼻尖闻了闻,慢悠悠道:“三千,一口价。你这摊位在市集里也算老资格了,往后我还得常来光顾,何必在这几百块钱上纠结?”
    “得嘞!”
    摊主犹豫了几秒后,脸上的表情也是换成了爽朗的笑容,“就冲老先生您这句话,三千成交!您拿好,下次再来给您多抹点零头!”
    老头满意的点了点头,
    那胖摊主开始找盒子进行打包。
    …
    凤清贤的话直接给林秋宇一惊。
    他虽然不懂木料,但也知道海黄的珍贵,一想到自己无意中发现了这么个大漏,心跳都跟著快了半拍。
    他还想再详细问两句。
    但凤清贤已然將注意力全放在摊位上了。
    再去问的话……林秋宇怕打扰到他,让这个『漏』还没到手就飞了。
    这时候,
    他突然注意到陈默收起了手机,看样子是忙完了。
    连忙悄悄凑到他身边,声音压得极低:“陈大哥!大发现!清贤哥说那个放宣纸的木头托盘是海南黄梨,还有瘤疤料,很值钱!你快看看,是不是真的?”
    林秋宇飞快的把自己的发现和凤清贤的判断给陈默说了一遍。
    听到是这种情况。
    陈默自然也是上前偷摸著瞧了起来。
    嗯?
    还真没说错,就是黄梨!
    瘤疤料的海黄!
    价值高达八十八万!
    这托盘明显是非卖品,却是这么个大漏……陈默肯定也是有些意外的。
    他继续看向摊子上的其他物件儿,
    笔、墨、纸、砚,文房四宝都卖,一件件的,大眼一看,有模有样的还真挺不错的。
    但在这个过程当中,
    他的余光一直在注意著正在打包的摊主。
    看著看著,陈默嘴角突然微微勾起一丝不易察觉的弧度,乐了。
    怪不得这么熟悉,
    他说呢!
    一眼典型的“借碗卖猫”!
    这『局』他都遇到多少次了。
    次次都差不多。
    这“猫”放的位置——正好是摊主伸手就能够到、最方便他隨时关注和掌控的距离。
    再加上摊主那看似在应付客人,实则眼角余光时不时隱晦扫过这边,就陈默注意的这段时间,就看了至少两眼!
    一看就知道,
    这摊主在做『局』这个领域还不是特別熟练。
    真正熟练的,怎么可能把“这是个局”写在脸上了,东西摆上去看都不会看一眼。
    不过其实也能理解。
    八十八万的顶级海黄,搁谁面前,都不可能说是一眼都不带看的。
    只能说在“借碗卖猫”这个局当中,这老板选错了『碗』,应该摆上来一个便宜点儿的。
    林秋宇紧张的一批,
    看看陈默的表情,又隱晦的看了看那托盘,压低声音,难以置信:“陈大哥,这……这真是假的?清贤哥不是说那是海黄瘤疤,值钱吗?”
    “是真的,”陈默声音极低,“但摆在这儿,就不是用来卖的,是钓鱼的饵。”
    听到这话,林秋宇没反应过来,一时僵在了原地。
    好在林秋月给他拉了一把,拉到了后面。
    凤清贤见到陈默也注意到了这边,连忙给他使了个眼色。
    陈默轻轻点了点头,用口型无声地告诉他:“局。”
    凤清贤本就有些迟疑,
    见到陈默的口型后,心里顿时“咯噔”一下。
    那股子见到漏的兴奋瞬间被浇灭大半,取而代之的是警惕。
    他再次看向那摊主,果然发现,即便是在和那马褂老头完成交易、收钱找钱的间隙,摊主的注意力依旧若有若无地縈绕在那个托盘上。
    …
    陈默的注意力没放在那托盘上,他继续看似隨意地扫视著摊子上的其他物件。
    当然,重点还在那胖摊主身上。
    很快,他便注意到,摊主隱晦关注的点,除了放宣纸的那个托盘之外,还有放著狼毫笔的那个托盘。
    嗯?这托盘也是?
    隨意的瞥了一眼,甚至都没用『看』,陈默便將其否决了。
    这托盘平平无奇,和另外三个大差不差,没什么太大的区別,如果真值钱的话,那岂不是等於所有托盘都是好货了吗?
    这肯定是不可能的!
    又看了一会儿后,
    陈默找到了摊主关注的点,是托盘最边缘位置一支笔尾绑著一根细细红线的黑褐色纯豪毛笔。
    他心中微动,集中精神『看』了过去。
    隨即心中凛然。
    这是支清代的鼠豪……市场价值居然高达十六万!
    好傢伙,
    陈默是真有些惊讶了。
    显而易见,
    这也是个『饵』。
    这摊主,下的本钱是真不小啊,一层不够,还来了两层。
    合著『借碗卖猫』这个局,改良了但没完全改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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