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8章 异数与崑崙山
    竹风幽影,阶边生蘚。
    年轻僧人出来,双手合十施礼。
    “张施主,方生师叔祖请你去禪林品茶,请跟贫僧来。”
    “多谢。”
    年轻和尚看了眼跟在后面的艷丽女子,虽觉不妥,倒没多说什么。
    入得大寺门,两个小沙弥正抱著扫帚嬉闹,见外客到访,连忙收敛行止,念了声佛號,一下一下扫著原本就光净如镜的地面,几人尚未走远,就听见身后嬉闹声復起。
    “师弟们玩心重,让施主见笑了。”
    张玉笑道:“他们能天真烂漫、无拘无束的在此生活,正说明贵寺蕴灵藏性、感天怀人,不愧为千年禪宗祖庭的气度。”
    “施主说的是,不过,出家之人,终究不能全凭自己心意来,还得有所拘束才好,尤其年少之时,修为不深,心性不定,放任不管,容易墮入邪道。”
    张玉点头:“也有道理。”
    绕经大雄宝殿,穿过四五重院落,单见著的僧人,便有百来號,多在外面打磨武艺,颇具章法,根基扎实。
    每一个放到小些的江湖门派里,都足以成为亲传弟子,相较一般的江湖武夫,实战经验或许不足,但武道上必定走得更远。
    禪林在少林寺后面。
    “张施主请。”
    年轻和尚站定,指著那条林间石子路。
    “贫僧还有功课要做,先告辞了。”
    “辛苦小师父了。”
    和尚转身离开。
    狐姬低声道:“主人那朋友好大架子,不说亲自出来迎接,派个小光头领我们来此,就不闻不问了,这是什么待客之道。”
    “別胡说,我们要见的是真修高僧。”
    林子清幽空旷,宛如世外,隨处可见的浮屠塔,歷经千百年风霜,与那些树木一样,就像从土里拱出来的一样,上面的铭文,最早可追溯至魏晋,唐宋、本朝,一路走来,新老交替,仿佛可以看见岁月留下的痕跡。
    “大师。”
    方生和尚站在石桌前,一壶清茶,正冒热气,他笑著看向来人:“张施主久违了,请恕老僧不能出门相迎,快快请坐,今天的茶特別好。”
    “在下冒然搅扰,心中已是不安,岂敢劳动大师。”
    张玉坐下,狐姬站在身后。
    “去年太原一別,贫僧当时说,希望张施主有空来少林一趟,施主果然是守信之人。”
    “蒙赐神功,在下自当登门道谢。”
    方生倒了两杯茶,狐姬在张玉示意下伸手接下,清茶苦味悠长,细品之下,还是苦,实在要说,却是有些茶味以外的甜。
    “那门武功,张施主炼得如何了?”
    “金身境趋近圆满。”
    “贫僧没看错,张施主果然与佛门有缘,这门绝技五十年未有人炼成,幸好当日赠你,才没让明珠蒙尘啊。”方生大师饶有兴致,让张玉展示一番。
    “献丑了!”
    张玉坐在石凳上,他放下茶杯,真气震盪,古钟虚影剎那间覆盖全身,浩荡弘扬,金光流转,远远望去竟如佛陀金身。
    “不错。”
    方生大师点头,果然是正宗佛门武功气象,能炼成金钟罩,无论此人是何身份,至少不会是大奸大恶之人。
    “张施主小心了。”
    方生併拢中指食指,缓缓探出,带著极强气势点向金钟罩。
    “无量劫指!”
    “砰!”
    金钟罩轻轻晃动了一下,只在瞬间,方生手臂如受重击,身体朝后倒去,差点从石凳上跌落,张玉连忙散去真气,探手扶住他。
    “大师?”
    张玉疑惑地看著他。
    那记无量劫指”初始威力不凡,可在接触瞬间,真气散去,仿佛源头就枯竭了,就像——放了只烟花,方生大师是老牌的一流高手,修炼佛门武功,真气雄厚异於同列,绝不可能如此。
    “一时爭胜心起,贫僧竟忘了自己今不如昔,不过,即使没有受伤,用出的无量劫指”多半也破不了张施主的金钟罩。”
    “大师,到底怎么回事?”
    方生笑了笑,给两人倒一杯茶,神態平静,藏著一丝悲伤。
    太原之別后,方生继续西行,出手阻止了几桩虐杀百姓的暴行,结果被臥虎山庄盯上,在一座山谷里,埋伏了三十多名高手,又有强弓硬弩封锁,原本想活捉了三人,逼问少林武功。
    “————逃出重围后,贫僧无大碍,只可惜觉月师侄受伤太重,回寺不久便圆寂了,阿弥陀佛!”
    “唉~”
    张玉嘆了口气,他其实不太喜欢觉月,为人刻板,嘴巴又毒,毕竟是旧相识,还是因为那个孩童,论及因果,与自己也有干係。
    “觉月大师,心地光明,实在令人佩服。”
    方生摇了摇头,轻声道:“尘归尘,土归土,谁都有这一日,觉月师侄因善果而死,这是他的造化,就算无缘西天极乐,至少在人间算是无憾了。”
    狐姬听了,却半信半疑。
    世上竟有这么傻的人?明明有机会全身而退,为了救护別人,最终送了自己性命,还一点也不后悔?换成她,肯定是做不到的。
    两人在竹林间较论武功,畅谈江湖,不知不觉就喝完了一壶茶,不远处寺中鼓声传出,天色昏黄时,来了两个年轻和尚,一个送方生大师回去。
    另一个道。
    “两位施主的禪房已经备好了,请隨小僧来。”
    “多谢。”
    房间在少林寺西院,与眾僧、佛堂隔著几道墙,大概是考虑到女眷的不便,这边住的,还有些带髮修行的居士,派了个圆头和尚监管,知道是方生的客人后,顿时十分客气,亲自安排人送斋饭到房间內。
    桌前。
    狐姬嘆了口气,数著几只碗道:“粗粮馒头,水煮青菜,黄米粥,萝卜乾————就这几样?少林寺威震江湖,千年的家底,招待客人也太寒酸了吧。”
    “管吃管住,就不错了。”
    张玉夹了根萝卜乾,醃得入味,正好与馒头相佐。
    “我就不信刚才那老和尚也吃这些?”
    “你想多了,真正的出家人是无分別心的。”
    狐姬吃得少,赶了几天路,很是疲乏,早早回房歇息了,张玉食量日大,將所有东西一扫而光,勉强吃了个半饱,倒也得过去。
    杂役收走碗筷后,外间彻底黑了下来。
    张玉关上门,坐到床上,取出黿珠合於双掌之间,片刻之后,周身隱隱有彩光流传,他修炼速度原本就极快,得了这珠后更是不可思议,籍此在极短时间內將金身境修至圆满。
    丹田內十六朵紫金莲花,纹理毕现,联袂生姿,真气充沛至极——
    少林寺东院。
    出家人有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习惯,此时禪堂上却还烛火通明,东边整面墙上,以檀木雕著巨大佛像,如来脚下,整齐摆著三只蒲团。
    “寺中庶务,江湖之事,辛苦掌门师兄定夺了。”
    “师弟好生歇息,不必灰心。你的伤能治好,你的仇,少林寺绝不会这么算了!”
    方生走到门边,忍不住道:“师兄是得道高僧————不该有仇怨之心的。
    “师弟不闻泥菩萨也有三分火性吗?”
    说话的和尚,与方生长得有七八分相似,就是脸更圆些,光头更亮些,说起报仇时,脸上带著微笑,慈祥顺和,眼里却射出两道精光。
    “师兄啊,市井俚语,你怎么当成正经话学了去。”
    “市井俚语也是民心民意,修禪念佛,不如观世间音啊。”
    “我说不过你。”
    “师弟慢走。”
    方生笑著离开了。
    他只是不想因为自己,牵累师兄及少林寺,不过能听到这么句话,心里还是温暖的,修佛修慈悲心,不是把自己修成冷冰冰的泥菩萨。
    方证回到禪堂,里头还有位客人。
    “我以为你们师兄弟又要吵起来了。”
    “道长见笑了。从小便如此,他辩经从没贏过我,还总不服气。”
    “我倒羡慕你们少林寺的同门关係,欲少情真。”
    说话那人穿著身浅白色半旧道袍,髮髻间別著桃木簪、长须条理自然,他胡坐在蒲团上,旁边放著一柄剑,一柄拂尘,有几分清净出尘的气质。
    “同属武当山一派,分成烧外丹的,炼內丹的,练气的,养神的——爭论起来,也有门户之见,我当不了他们的和事佬,寧愿到你这躲清閒。”
    方证笑道:“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
    冲虚点了点头,两人虽分属佛道,却是多年好友,这座江湖上,他们的徒子徒孙、门生晚辈数不胜数,宿敌也有不少,唯独老朋友就那么三五个,能时常见面、隨意说话,就更少了。
    方证问道:“你对那个年轻人怎么看?”
    冲虚道:“异数。”
    方证问道:“跟东方不败一样?”
    “没细看过,说不清楚。凭我知道的,似乎跟东方不败不是一回事,说起来魔教也算有意思,异数竟多全出他们门下,东方不败一个,这个张玉也是————”
    冲虚道长语气有些古怪,说不清是嘲笑,还是羡慕,不过听得出,他对魔教是没有任何好感的,七年前,听老和尚鼓动,主要也是自己心奇,乔装成瞎子去给东方不败算命,结果被狠狠揍了一顿。
    方证笑道:“按照道长的术数推演,日月神教占了半座江湖的气运,出些异数,也是应该的,再说了,我正道诸派也有栋樑之才。”
    冲虚摇头道:“反正好苗子都出他人门下了。”
    “灵鉞师弟如何了?”
    方证问出这句话,便有些后悔。
    冲虚默然片刻,嘆了口气:“他是有运无命,竟让一个女子坏了道心,日日躲在山中,不肯见人,也是老道我教导无方啊。”
    “那女子是何来歷?”
    “来无影,去无踪,循名姓去找,根本不是同一个人,从布局手法来看,多半与崑崙山有关,他们极少出手杀戮,专用这些拐弯抹角的的手段玩弄人心。”
    “迟早跟他们算总帐,只可惜了灵越师弟。”
    “算不上可惜,我总不可能將他锁在紫霄宫里,一入江湖,就著了別人的术,弄得自己道心破碎,说白了,还是心性不够,终究走不长远。”
    方证暗自摇头,他不是很认同冲虚教导师弟的方式,过严过松,放任自流,没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但毕竟是武当內部事务,谁也不好多说什么。
    “明天去见见那个年轻人。”
    “毕竟是魔教中人啊。”
    “有方生师弟的评价,还能修成《金钟罩》,绝非妖邪之流,崑崙山的动作,越来越快了,灵越师弟已遭算计,其他几个如果出了意外,又得再等二十年。”
    冲虚道:“见一见无妨,只是能否成为我辈中人,还得详加考察。”
    登封城外有座山庙,今夜成了一群江湖人的地盘,围坐在庙外生起篝火,烤著路上打死的野猪,油脂掉在火里,滋滋作响,烧出难闻的焦臭味。
    “可以吃了吧?”
    “总算烤好了,馋死老子了,哈哈哈————”
    “这块腿肉最好,给少帮主。”
    他们人手一根棍,有白蜡棍、绿竹棒、混铁棍,熟铜棒,龙头杖————虽是破衣烂衫,但个个精悍,喝酒吃肉,大声说笑。
    为首那人三十来岁,高高瘦瘦,正是丐帮帮主解风之子,解小雨。
    “林兄弟新加入丐帮,立下大功,这块肉你吃吧。”
    ——
    “林兄弟年纪小,但武功高,一剑就震慑住了那群叛徒,助少帮主挫败张金鰲的阴谋,吃这块好肉,也是应该的。”
    “如果没有少帮主收留,我林平之就是一条丧家之犬,能啃块骨头,都得谢天谢地,怎么敢吃这么好的肉,怕是要折寿————”
    “放心吃吧,丐帮虽然穷,却最讲义气,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少帮主说得好。”
    林平之看著那块黑乎乎的猪肉,带著血丝,半生不熟的,忽然想起了什么,起身衝到庙里,对著神像一阵乾呕,他从身上取出一只小木盒,里面还剩两颗黑色药丸,双目泛起妖异的红,嗓音阴柔。
    “不够快,还不够快啊!”
    只有飞速增长的武功,才能让他忘记一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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